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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学廉 典型警廉 —地矿院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

新闻来源: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2 09:25:00     次浏览
根据总院党委关于开展“践行‘三严三实’,遵规守纪担当”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部署,8月31日下午,地矿院组织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一是集中学廉,二是典型警廉。部分党员参加学习讨论。会...

  根据总院党委关于开展“践行‘三严三实’,遵规守纪担当”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部署,8月31日下午,地矿院组织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一是集中学廉,二是典型警廉。部分党员参加学习讨论。

  会上,党支部书记李竹琴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

  支部班子成员就《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开展讨论点评。

  会议认为,每一起官员腐败案件的情况和作案手段虽各有不同,但有一些是共同的:这些人滥用权力、肆无忌惮、贪得无厌、漠视法纪、利欲熏心、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管理失范、监督缺位,以致一步一步地坠入犯罪的深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要严以律己、清白干事,明确任务、履职尽责,把“清正”二字牢记于心、体现于行,做事勤勉扎实,做人正派诚实,做派低调务实,始终坚守精神家园、保持公仆本色。

  要一辈子“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就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把慎独慎微作为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的理性界碑,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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