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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 6月27日,总院安保科邀请了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副大队长张建来院进行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宣讲。总院副院长史春旺主持宣讲会,总院在院领导、院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和院属单位职工等参加学习。
张建从“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及现状;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交通出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常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对职工的几点建议”等七个方面作了详细阐述,并从大量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中警醒大家杜绝侥幸心理、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酒后驾驶、超速驾驶、闯红灯、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行为说不,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史春旺在总结讲话时强调,各单位要在认真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有力有序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普及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落细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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